顯熱與潛熱顯熱
物體在加熱或冷卻過程中,溫度升高或降低而不改變其原有相態所需吸收或放出的熱量,稱為“顯熱”。它能使人們有明顯的冷熱變化感覺,通常可用溫度計測量出來。(如將水從20℃的升高到80℃所吸收到的熱量,就叫顯熱。潛熱:物質發生相變(物態變化),在溫度不發生變化時吸收或放出的熱量叫作“潛熱”。物質由低能狀態轉變為高能狀態時吸收潛熱,反之則放出潛熱。例如,液體沸騰時吸收的潛熱一部分用來克服分子間的引力,另一部分用來在膨脹過程中反抗大氣壓強做功。熔解熱、汽化熱、升華熱都是潛熱。潛熱的量值常常用每單位質量的物質或用每摩爾物質在相變時所吸收或放出的熱量來表示。熱負荷分為兩部分:顯熱和潛熱。顯熱的消除或增加會導致干球溫度計的溫度發生相應變化。潛熱與空氣濕度的增加或減少有關。空調系統的總制冷量為調節處理潛熱和顯熱能力的總和。顯熱比為顯冷量在總制冷量中所占的比例。即顯熱比(SHR)=顯冷量/總制冷量。
文章來源:機房專用空調www.arf007.cn